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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口四中教师聘任制度

发布者:本站编辑  时间:2016-03-31 10:13:29  

湖口四中教师聘任制度

一、课任教师淘汰细则

为了适应学校课任教师捆绑、淘汰制度,激发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责任感,由学校教务处起草,全体行政讨论通过,制订如下教师淘汰细则:

1、七、八年级:班主任有聘任任课教师的决定权。

2、九年级:开学前,学校提供教师上学期期考成绩、教学常规情况,供九年级班主任聘任、淘汰教师时参考,学校有最终调控权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必须淘汰:

1)上学年中,四次期考平均分出现两次(含两次)以上罚款,且有两次排名居年级倒数第一者。

2)上学年中,四次期考平均分全都倒数第一,学生和学校行政普遍认为教学态度极不端正者。

3)未带过九年级,且任教学科非所学专业的教师(政、史、地、生除外)。

在聘任过程中,若出现特殊情况,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。

二、课任教师聘任制度

1、聘任办法:

1)每学年开始,由学校聘任班主任。并在教务处的组织下,依据《课任教师淘汰细则》,依岗定人,从高年级开始,由班主任聘任本班任课教师,双向选择,聘期为一学年。聘任好后,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要在《课程聘任表》上签字。对落聘人员,采取转岗与分流,不服从学校安排者按下岗处理。

2)除工作调动外,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随意中途辞聘,若要辞聘,须提前两个月向学校交书面辞聘申请书,待学校批准后,方可辞聘。全体教师要按照劳动人事部门下发的《专业聘任手册》上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。对教学态度不端正,期考成绩差或家长、学生反映极差的教师,班主任申报教务处或教务处直接中途解聘。

3)体育、音乐、美术、微机、阅读、写字学科不参与课程聘任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

4上学年任教九年级的教师,所带学科中考A等次数量年级第一者(任教两班或以上,取平均数),确保其本学年九年级课程聘任。若九年级无班主任聘任该教师,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;若九年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聘任该教师,则由该教师自行选择任教班级,或以班主任抓阄的方式决定。

5)上学年四次期考学科均分积分排名年级第一的八年级教师,下学期确保九年级课程聘任(非专业教师除外)。聘任流程同上条。

2、学校新进教师,教务处优先保证其工作量聘满。

3、学校允许带平行班,但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门学科,七、八、九年级每科至少分别有3人、3人、4人任课,其它学科各年级至少有两人任课,遇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报行政会进行协调解决。

4、课时计算:

1)每节为1课时的学科有:

七年级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。

八年级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。

九年级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体育。

2)每节为0.7课时的学科有:

七年级: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。

八年级: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。

3)微机为0.6课时,班会为1课时。

4)年满50周岁以上(含50周岁)的教师,每周补3课时;年满55周岁以上(含55周岁)的教师,每周补4课时(行政人员不补)。

5)学校图书室每周课时为学校平均工作时。

6)学校非教学一线的教师,不享受年满50周岁的课时照顾。